武当云讯(记者 黄珊珊)近日,有市民向《市长热线》栏目反映,家和苑小区的公共部位被物业划分了停车位,并且出租收费,业主们认为不合理。事实真是这样吗,一起来看记者的调查。 李先生是红卫家和苑小区居民,他每个月要交50块钱,才有机会将车停在露天的公共区域,每天还要抢车位。 家和苑小区居民李先生:因为小区确实住户比较多,然后车也确实比较多,包括我的车,我每次出去上班我都不敢开车,车子天天放这里,因为我回来我就没地方停车。 李先生说,当初他搬进小区的时候,楼底下的砖台处还是绿地,后来绿地逐渐变成了停车位。 家和苑小区居民李先生:收停车费我觉得也不合理,如果说是地下车库有专人看,这个收的应该是合理。 在采访中,不少居民对公共区域划分车位并且收取一定费用表示不理解。业主们说,小区目前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也就没有个说理的地方。 家和苑小区居民:在收费上从来没有公示过,收费多少,在哪个地方停什么车,从来没有把位置摆正,肯定这个事情对业主们来说不满意了,如果收了我们费没地方停车,早上出进又有安全隐患。 家和苑小区居民:公共设施提供大家来活动的,如果车停的过多,说实话现在很多小区都是车,大家玩或者坐的地方都没有,收费的话,我觉得很多小区规划可能不是很合理。 随后记者来到了鼎泽物业公司了解情况。公司经理舒处平告诉记者,小区现有地下停车泊位220个,临时停车划线泊位有206个,但整个小区有1000多辆车,停车难已成为小区管理中十分突出的矛盾隐患。在小区公共区域划分停车泊位,也是为了规范停车。舒经理解释说,目前他们收取的50元/月不是停车费,而是物业服务费。 十堰市鼎泽物业经理 舒处平:停车服务费也就是如果交一年,我们收了五百块钱,这个费用我们主要用于道路维修,第二个方面就是,特别是我们那个监控设施设备维修,第三方面就是人员工资,既然管理我们人员肯定要给他付工资。 小区地面公共区域停车位属于业主集体所有?物业有权收费吗? 在市房管局物业科记者了解到,小区公共部位停车收费的话,要到物价局去报批、备案,报批了以后公共部位的停车收费属于业主共有,而且这部分费用必须要向业主公示,而停车服务费是物业公司正常收取的一个物业服务费。 市房管局物业科工作人员 韩小妹:停车费用的收取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就是停车费用,第二部分就是物业公司正常收取的一个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的收取也是在物价局有相关文件规定的,这是一个物业公司正常的合理收费,这一部分的费用是可以不用向业主公示的,费用主要是用于物业公司的保安和保洁的工资发放,以及道路的一个正常维护。 记者在市物价局官方网站上查阅到一份《关于公布十堰城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指导价的通知》,关于车辆停放收费是这样约定的:利用小区共有道路或者共有场地停放车辆的,须经业主大会、相关业主同意,其收费:场地占用费或租赁费由业主大会制定,车辆停放服务费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按物价部门规定约定具体收费标准。十堰城区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分为三类,基准价为地下封闭停车45元/车/月,架空层停车35元/车/月,露天共用场地停车25元/车/月,浮动幅度以基准价为基础,上浮最多不超过15%,下浮不限。 记者在红卫街道周家沟社区了解到,由于开发商没有按照要求,及时将小区相关活动用房与社区办理交接手续,再加上物业现在实行停车收费,造成物业与业主矛盾日益突出,所以目前家和苑小区迟迟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下一步,社区将进一步督促开发企业,落实专人负责参与协调筹备工作,尽快成立业委会,来对小区物业实行有效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