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法草案三次审议稿即将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草案三次审议稿拟强化对幼儿园食品安全和周边治安的监管。
在11月1日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召开的记者会上,发言人介绍,学前教育法草案三次审议稿将做主要几点修改:
· 明确国家建立健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降低家庭保育教育成本。
· 增加鼓励开发推广学前教育相关作品、产品、研究成果的规定。
· 增加保护学前儿童隐私信息等合法权益的规定。
· 完善幼儿园教职工管理相关规定。
· 强化对幼儿园食品安全和周边治安的监管。
· 支持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
同时,学前教育法草案还将设有“学前儿童”专章,结合学前教育的特点,就学前儿童权益保护作了专门规定。此外,草案还对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等作出规定,依法保护学前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以及学前儿童在园期间的人身安全。同时,草案坚持公益普惠的基本原则,对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作了具体规定:
· 强调发展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以政府举办为主,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
· 明确公办园与普惠性民办园为普惠性幼儿园,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
· 明确普惠性民办园受政府扶持,收费按照政府指导价管理;同时,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为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等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提供资助。
编辑: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