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有奖!竹溪法院最新悬赏公告

时间:2024-07-17 17:07 来源:竹溪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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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竹溪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4)鄂0324执16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程朋亮与被执行人王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竹溪县人民法院(2023)鄂0324民初1189号民事调解书,责令被执行人按照该民事调解书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程朋亮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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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王斌,男,1995年4月20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湖北省竹溪县鄂坪乡磨子沟村5组19号。公民身份号码:420324199504204258。

执行依据:竹溪县人民法院(2023)鄂0324民初1189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借款本金及律师费合计52000.00元及利息(自2022年12月1日起按年利率14.6%计算至借款全部清偿完毕之日止)、案件受理费等。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王斌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对之后同一财产提出举报财产的举报人不予奖励。凡是提供被执行人有效的下落线索并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申请人承诺自愿为举报人提供2000.00元的现金奖励。

悬赏金领取方式:对符合上述支付条件的举报人,本院在举报财产依法处分完毕后三十日内,从执行到位款中优先扣取悬赏金支付给举报人。协助查找到被执行人下落的,由申请人提供2000.00元现金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如申请人申请撤回悬赏执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悬赏执行终结的,法院将公告告知,本悬赏执行公告即时失效。

本院将对举报信息按照时间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到院登记有关信息,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719-2737169

联系人:吴法官

联系地址:竹溪县城关镇幸福西路8号

(本悬赏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竹溪县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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