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 传递郧西县检察温度

时间:2024-07-02 14:40 来源:十堰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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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耿吉国 通讯员 吴小妹 王小楠)近日,郧西县检察院创新运用“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办案新模式成功办理的一起轻罪案件。

2024年3月,张某在自家耕地附近的山坡上铺设禁用的捕猎工具狩猎野生动物,猎获麂子1只,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5月,张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移送至郧西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综合考虑到张某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态度良好,且具有自愿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拟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考察期间,张某积极参加巡河护水、河道清理、环境整治、法治宣传等社会公益活动,共计完成社会公益服务40小时,态度积极、效果良好,经考察单位综合评议,认定张某表现良好。

6月,郧西检察院召开听证会,对张某拟不起诉案公开评议,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张某作不起诉处理。

据了解,2024年以来,郧西检察院以轻微刑事案件办理为切入点,积极探索轻罪治理新模式,联合郧西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共同探索“不起诉+公益服务”工作机制,双方会签了《关于开展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通过“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汇聚基层治理强大合力,认真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推动轻罪案件由单一治罪向综合治理转化。

下一步,郧西县检察院将继续探索推动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机制落实落地,深耕细作诉源治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轻罪案件,以能动履职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取得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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