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检察机关计划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22名

时间:2024-06-21 10:09 来源:十堰市人民检察院
  • 微信
  • QQ空间
  • 微博
  • QQ好友

日前,市人民检察院发布公告,十堰市检察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政府购买服务的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

↓↓↓

一、招聘职位

十堰市检察机关共计划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22名。

扫码查看招聘职位

01

二、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9:00至6月26日17:00。考生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填写诚信报考信息,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选择合适职位提交报考申请。

2.报考资格网上初审。考生可于2024年6月21日至6月27日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通过报名资格网上初审的考生,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7月3日9:00至7月6日9:00。

三、考试安排

(一)笔试

笔试定于2024年7月6日,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请考生密切关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科技人文等。

笔试按百分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后续环节。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阅卷结束后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

(二)职业技能测试

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确定人选的最后一名有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职业技能测试环节。

职业技能测试不计分,主要测试考生通过计算机录入汉字的速度和准确率,达到每分钟45个正确字及以上为合格。测试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职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

(三)加分

报考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1分,具备多项条件的不累计计算。1.考生为湖北籍脱贫户或湖北籍脱贫户子女的;2.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

考生笔试考试成绩与加分之和,为该考生的最终成绩。

四、资格复审

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的,方有资格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依据同职位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

资格复审公告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另行发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

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及资格复审情况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按照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的方法,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依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按照规定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管理

采取劳务派遣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与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七、工资待遇

按照《湖北省法院检察院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等级和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确定的薪酬标准执行。依法享有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福利待遇。

八、咨询方式

涉及职位公告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内容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0719-8602520;十堰市人民检察院设立监督电话:0719-8102602。

标题:
网址:
错误内容:
姓名:
电话:
 
新闻热线:
投稿邮箱:
网络新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