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首份司法保护令让冻青古建筑有了“护甲”

时间:2024-05-09 20:51 来源:十堰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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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广电讯郧阳融媒记者 时玉林)守护古文物,留住文化根脉。近日,郧阳区人民法院针对当地冻青古建筑发出《司法保护令》。据了解,这是湖北法院发布的首例古建筑类司法保护令。这里面又有什么故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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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青古建筑是文物,我们需要保护它,不能随便去损坏它,把墙砸了、窗户弄坏,这些都是违法行为。”5月8日,在郧阳区胡家营镇冻青沟村,郧阳区法院的工作人员正向群众宣传保护令。

这份于4月30日发布的司法保护令,提出了禁止对冻青古建筑的古砖、古墙、古木等实施拆除、损毁、占用、刻划、涂污等事项。它的发布,源于四年前的一起公益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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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于汉江河畔的冻青古建筑是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庆畅园、杨泗庙、娘娘庙等文物点为清代古建筑,是鄂西北山区古代聚落民居与宗教建筑的典型代表,其建筑形制是鄂西北民间古建筑重要实物遗存,建筑彩绘和雕饰精美,杨泗庙、娘娘庙与独特的自然环境有机相融,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但因年久失修、许多建筑破败不堪。2020年,郧阳区检察院向郧阳区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郧阳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徐利群介绍,当年他们来到这里时,房顶的瓦片已经脱落,墙体出现裂缝,窗户破损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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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的文物如此景象,办案人员决意要让这处有着近200年历史的古建筑群展露新颜。

郧阳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王卉介绍,因文物的特殊性及修复的专业性,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本院特邀请3名省级文物保护专家,对14处冻青古建筑进行评估鉴定,经鉴定,该14处冻青古建筑确实需要专业性修复。

修复文物不是一件小事,虽然文物保护专家给出了修复意见,但由谁承担修复责任却让法官犯了难。

王卉介绍,冻青古建筑的责任主体有些属于村民,有些属于村集体,村民和村集体没有能力按照相关的标准,对冻青古建筑进行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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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让村民出资,古建筑修复工作或将被无限期搁置。经多方考量,郧阳区法院判令郧阳区文旅局依法全面履行对冻青古建筑的文物保护、文物安全的法定职责。2021年,冻青古建筑抢救性修复工作得以启动。

郧阳区文物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刘全军表示,他们在专家指导下,制定了详细的维修方案,指导相关专业部门对杨泗庙、娘娘庙、庆畅院等古建筑,进行门窗、屋面漏雨等抢救性加固维修,确保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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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办案法官再次来到冻青古建筑群,对文物保护工作进行回访,经过一年的修缮,冻青古建筑恢复了原有的风貌。随着文物的修复,当地旅游观光产业也逐渐升温。游客多了,文物会不会再次遭受破坏?法院研究决定,为冻青古建筑再加一层“防护”。

郧阳区人民法院院长刘青华表示,他们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针对冻青古建筑群发布了司法保护令,并在该建筑群的庆畅园外围树立了相应的标牌,让当地的群众和游客在生活和游玩之余,更好地参与到冻青古建筑群的保护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法律规定,4月30日,郧阳区法院发出了司法保护令。经过四年的持续努力,冻青古建筑成功披上法治“护甲”,这些文化瑰宝在“活下去”的同时,也有了“传下去”的根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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