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护山乡润民心——竹溪法院泉溪法庭“三入三服务”暖民心

时间:2023-06-12 14:16 来源:十堰广电
  • 微信
  • QQ空间
  • 微博
  • QQ好友

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李承杰 聂勇  通讯员 张坤)近年来,竹溪县人民法院泉溪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共同缔造生力军作用,不断更新司法理念,拓展审判职能,以“三入三服务”为抓手,以实质解决纠纷为目标,主动发力,巧借外力,为辖区1136.6平方公里内四个乡镇和三个林场共74个行政村的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法治力量。

7

深入乡村治理,服务基层组织,高效调解化纠纷

针对竹溪县地域辽阔、山大人稀的特点,泉溪人民法庭用足用活法律手段,坚持“调成不必在我,调成必定有我”理念,因案施策,努力寻求最优解,让群众以最小的成本、最快的方式、最佳的手段解决纠纷,换来当事人相信法律,信任法院,信赖法官。

1

诉前调解实地调处。对当事人争议不大的小额民间借贷、劳务欠薪类案件,充分运用诉前调解,尽力将矛盾化解在源头。对邻里之间因通行、排水、采光、地界、家畜财产损害类和家庭赡养、情感类纠纷,主动进行实地勘察,指导基层组织调解。

泉溪镇红岩沟村的杨某与胡某是40多年的邻居,因林地界畔问题发生冲突。为了查清事实,法庭干警邀请村干部实地查看。

“法律既要尊重权利证书的宣誓效力,也要尊重历史发展的客观事实,当权利证书粗略的四至界畔与实际地形不一致时,应以客观实际为准。”法官在看过现场后说到。

村干部也从邻里和睦的角度出发,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感谢法官的调解,我们多年的老邻居了,为这点小事闹矛盾,真是不应该啊!”胡某红着脸说。

最终双方各让一步,当场达成一致意见,此案完美落幕。

2

远程指导案外化解。对部分同镇同村的矛盾纠纷,村干部解决无果后来诉来询,法庭充分发挥法治引领、规范和保障的作用,对症指出利害,提出调解建议,既避免村干部推诿矛盾,又节约当事人成本,实现解纷处置“最优解”。

鄂坪乡龙王溪村某村民的电动车冲出公路滚落到村民吴某的房屋后致墙壁裂痕,车主有意赔偿,但房主要求过高,经村干部调解无果,吴某来庭咨询。

本着“小事不出村”的办案理念,法庭在问明情况后,立即与村干部联系,运用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经验指导其调解。之后,在村干部重新组织调解下,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一致,吴某顺利拿到了赔偿款,避免小事拖大。

3

联合调处防患未然。对个别成诉案件,法庭积极借助党委政府力量,发挥“府院联动”优势,确保“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对到镇党委政府反映的信访诉求,法庭主动介入,与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等部门形成联合调处合力。

泉溪镇泉源村李某随同村村民在外地务工期间,自认为老板拖欠其劳务工资至其生活困难,随即开始信访。

在镇综治中心会商接待中,法庭干警见到了满脸愁容的李某,在问清事情原委后当即指出其主张与事实不符,如果无确实充分的证据支持,即使诉讼也难以胜诉。随后法庭干警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鼓励其坚定生活信心,靠自己的双手实现勤劳致富。

在法庭干警苦口婆心的劝说下,李某打消了继续信访的念头,决定重拾信心,从头再来。镇政府考虑到李某的实际困难,合理给予了一定救济,李某的脸上终于有了笑容。

8

融入乡村振兴,服务党委政府,诉源治理打基础

泉溪人民法庭围绕乡村振兴工作大局,紧跟党委政府工作节奏,按全省“人民法庭规范建设年”要求,不仅妥善处理个案,还积极建言献策,为源头治理添砖加瓦,为法治乡村赋能增效。

矛盾排查抓早抓小。结合全省“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活动和全县开展的“平安法治大宣讲”活动,泉溪人民法庭发挥身处一线的优势,常跑村委会,常走百姓家,边化解已有纠纷,边排查存在隐患,通过矛盾早发现早化解,促进乡村和谐稳定。

今年以来,泉溪法庭深入乡村、农户80余次。每到一处,都会提醒村干部在联系村民日常行政事务的同时,关注外出务工青年的情感稳定情况。还主动加入“十堰社会e治理平台”,及时了解群众诉求,对不当诉求宣传引导,对合理诉求尽力解决,尽早消化矛盾。

4

建言献策共治共享。法庭干警通过工作中的思考和感悟,撰写了《山区法庭在新时代基层治理的探索实践》,分析当前基层治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建议,得到泉溪镇党委政府的关注和采纳。

在泉溪镇政府的组织下,建立了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机制,各成员单位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排查治安矛盾隐患,分析研判重点案事件及信访化解对策,整合资源,弥补不足,解决问题,形成社会治理合力。

“这几年村里的治安越来越好了,有问题都能得到及时解决。”

“老李欠我3万元钱,没想到不用打官司就能要回来,多亏了诉前调解。”

这些是村民们最直观的感受。近年来,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逐渐突显。

多元解纷共商共调。泉溪法庭充分利用农村纠纷的特点,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相结合,形成法庭干警与调解员相互尊重,优势互补的工作氛围,达到实质解决纠纷的目的。

5

嵌入共同缔造,服务人民群众,成果共享利长远

在人民群众经济相对宽裕后,生活中的急难悉盼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都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百姓生活的百科全书中找到答案。泉溪法庭积极嵌入共同缔造,与时俱进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6

巡回审判以案释法。泉溪法庭注重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引导、规范作用,对典型案件和常见案件坚持巡回审理,就地裁判,以案释法。

司法便民群众“点单”。针对当事人多外出务工或举家处迁的特点,泉溪法庭拥抱网络新科技,综合采用网上立案、电话沟通、微信联络、电子送达、在线调解、电子签章、推送调解书等举措,采取“两头在外,见面不当面”的调解方法方便当事人诉讼,实现当事人“诉讼找法院,不必到法院”的目标。去年以来,泉溪法庭累计调解案件126件,在线调解占71%。

9

法律三进法润民心。共同缔造中乡村和谐是应有之义,法治建设不应成为乡村短板,“治未病”是法庭首选。泉溪法庭结合“八五”普法,积极开展“院坝会”、“宣讲会”、“谈心会”等活动12次,常态化送法入商会、普法进校园、讲法到村组、荐法在群众。通过与企业、群众面对面、点对点、心贴心交流,听民意、聚民智、答民疑、解民困,培养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意识,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推荐阅读

标题:
网址:
错误内容:
姓名:
电话:
 
新闻热线:
投稿邮箱:
网络新闻部: